公示丨北京成英公益基金会志愿者行为准则

2020年7月,北京成英公益基金会依法成立登记,为慈善组织,OFS有了一个新的运营主体。

北京成英公益基金会志愿者行为准则(试行)如下

北京成英公益基金会志愿者行为准则

一. 目的

为加强北京成英公益基会志愿者队伍建设,促进志愿者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推动基金会志愿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使志愿者通过志愿服务奉献他人的同时,也能提升自己,特制定本准则。

二. 名词解释

本准则所指的志愿者,是指出于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和社会责任感,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以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为基金会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三. 适应范围 北京成英公益基金会全体志愿者

四. 行为准则细则

  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做文明志愿者。
  2. 文明服务,维护志愿者的社会形象。有信念、有责任,积极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应持互相帮助的平等精神,不应有“施舍”的心理和“救世主”的态度。尊重被服务人员及当地的风俗习惯。
  3. 服务残疾人时,坚持平等、尊重、真诚的原则,按照“一看、二问、三听、四助”的步骤,提供热情、细致、专业的服务。
  4. 按照“微笑热情文明专业”的标准提供志愿服务,工作时间不闲聊、不可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等。
  5. 志愿者应仪态端正、讲究卫生、妆容得体;按照统一标准穿戴志愿者服装。
  6. 志愿者应正确佩戴志愿者证,遇检时应主动出示证件接受检查;志愿者应妥善保管志愿者证,不得转借、涂改、伪造,不得冒用他人证件。
  7. 服从基金会需要,加强团队合作。出入相友,守望相助。与其他志愿者、工作人员之间,相互尊重、关心和鼓励,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服务任务。
  8. 认真参加培训,熟知并准确把握所在岗位的职责、工作标准、流程、业务知识、信息、技能、应急预案以及各项相关管理规定。
  9. 遵守上岗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服从志愿者管理人员对工作岗位的安排和调配,服从所在团队的管理。如遇特殊情况及身体不适,请提前1-2天请假。
  10. 志愿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或突发事件,应及时和基金会相关工作人员沟通,协助解决,同时保留好相关证据。志愿者不可轻易做出承诺,已承诺的服务应尽力完成。如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履行承诺的,应做好解释工作。
  11. 应尽量了解服务对象,明白其真正需求,设身处地地为服务对象着想,在提供服务时应尊重服务对象的意见,不应用自己的想法强加于他人。
  12. 要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权,不应随便公开服务对象的信息和材料。工作时间不主动与服务对象合照。
  13. 廉洁自律,不可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求不当利益,不得向服务对象所要签名、礼品或小费,不得擅自接受服务对象的馈赠。绝不允许利用志愿服务之便,开展促销、营销等有违志愿者精神的活动。
  14. 注意合理休息、饮食卫生,加强体育锻炼,保持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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