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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大学是一个充满回忆的四年。这四年里,被初恋甩了,结识了新女朋友,还有所谓的粉丝等等,总之,用个歌名就是,我,是个有故事的人。 Y( D@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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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最值得回忆的,却是一段没有头绪的故事。她,是我的同班同学。一个班60几个人,原本也不认识。但是同宿舍的一个哥们外号为猪者,利用职权之便,手拿一把同学们的团员证,一个一个的看照片,从中寻觅可以下手的目标。 b (,X3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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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芳不错!”大家把脑袋凑过去一看,还算是眉清目秀,加之是苏州人,姑苏产美女么。于是大家帮着安排见面的机会。以下省去若干字,以免伤害俺同学猪那脆弱的心(猪啊,原谅俺吧,你好歹都结婚生子了)。结果,全宿舍的人都认识了芳,每个人和芳说的话都比猪多,每个人的QQ上都有了一个蓝色的,披着长头发的女生头像。 ]byj[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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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元旦,兄弟们在网吧里奋斗CS,猪一直把CS里的名字叫做芳,于是兄弟们都高呼着“杀了芳”“活捉芳”之类的豪言壮语,伴随着此起彼伏的枪声。我虽然一直是匪首,但是居然被一个排名最后的人一阵猛扫给爆头了。郁闷,于是退出游戏,Q上那个叫芳的人在。“大家正在猛K你!”我幸灾乐祸的说。“什么叫K?”这样的回话我大呼晕倒。 '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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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过起来很快,猪也把目标定成了较为低一个档次的同学。芳慢慢就从俺们宿舍人的嘴边淡去。偶然间,QQ上,她问我:“什么是K?什么是汗?什么是灌水?什么是BBS?”面对菜鸟,我是相当有经验的。大学时代最值得我纪念的职务不是做了半年让班主任失望透了的团支书,而是3年网易的斑竹。一个一个的网络知识教授给了芳,和她聊的也就泛泛了。当然,和她的谈话是舒服的。慢慢成了朋友。 BW>f@;e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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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网友。芳一天告诉我说有一个聊的满长时间的网友想见面,我第一感觉就是:“这是一个色狼”。于是义不容辞地陪了她去了,在名典。俺的又一个第一次。由于担心钱不够,俺点的都是比较便宜的。哎,都是父母的血汗钱啊。结果见了一个比我们大5,6岁的帅哥(俺自认比我帅),汗一下,这样帅的色狼也就认了。坐了没多久居然遇到了芳的爸爸,晕S,不过值得窃喜的是,她爸爸把我们的单子接了去了。哈哈,收获啊! U~SOHf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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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网吧。那时候网吧还是新鲜事物,我记得一个小时要4块大洋,哪里像现在一个小时才一块钱,比坐公交车的时间还长。芳问我网吧是什么样子的,那只能带了去吧。她家离学校很近,好孩子是要放书包的,于是先回家去,我这个没书包的人去占个地方。结果等了半天才来,天啊,还回家洗了个澡,弄的香喷喷的来。网吧这环境,虽然我找了一个还算好的,但总归乌糟糟的。哎,我的理解,美女就是这样炼成的。 ?^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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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字。那时候大家在我的带领下去网易的社区比较多,那时候的网易人气还是满足的。几个斑竹一碰,说是举办一个征文。于是自己写了个《68路公交车》,苏州的68路是第一条双层公交车,从学校的北门过。我虚构了一个自己在公交车上的艳遇,艳遇的对象是以芳为模特的。她看了没说什么,只是在我夹私夹公的得了一等奖以敲了我一顿饭,全聚德的烤鸭。俺第一次吃啊。 Vv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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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等等。 ?D#]g[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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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地,我们似乎离不开对方了。手机消息是我们最好的联系方式。每天都有几十条消息在互相传递。但是,我们从没有说过“喜欢”“爱”之类的话,不知道是像一对好朋友,还是像一对连手都没有牵过的情侣。 >Hr0Sc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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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毕业了,在走的前一天晚上,我骑着车带着芳走在僻静的公园路上。她把头靠在我的背上,手搂着我的腰,抓了抓我腰部的赘肉,开玩笑的说:“要减肥了!”我笑笑。过了一阵子,大家都不说话了。我慢慢的骑,她就那么柔柔地靠着。突然,她叫了一声,我连忙停下来,原来她的腿刮在了我的破车上,坏了,血流了出来。不知道现在那个伤痕还在不在了,但是那个时候,我们两个人的心都受伤了。手忙脚乱地擦了擦,芳说,我们走走吧。夜深了,我们走在无人的小巷子里。沉默。“回去吧。”她说。我看了她一眼,她也望着我。“嗯。”送她到她家门口,我看着她走进,停下,回头,笑。我挤出点微笑,说了句“当心”。挥手,走开。没几步,收到芳的消息:“告别,我们连拥抱一下都没有。”我长叹一声,忍住眼泪,心里是说不出的酸楚。抱住你也许我会不舍的放开的。 {.We%{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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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带着四年的行李,坐车回家。当汽车在长江上摆渡的时候,我趴在轮船的栏杆上,终于流泪了,泪水滴落在昏黄的长江水里。我明白了,也正如芳在EMAIL里给我所写的:“我只能在这里,你注定要回去,这就是所谓的造化弄人吧。”于是乎,一直到现在,我几乎偏执地痛恨“造化弄人”这个词。 &8Cuu$T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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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的第一个十一,才分别3个月,一个机会又让我和芳在苏州遇到了。她像一个孩子一样,拉着我去苏州乐园,还要求去的时候一定要坐68路公交车。我答应了。没有座位,和我写的不一样。我们挤在满满一车人当中,不时相视,时而微笑,无语。在一个飞碟模样可以升到很高的游乐设施前,我一直觉得自己怕高,有点腿软,何况还要再给钱,不干。芳却握住我的手,拉着我跑了上去。飞碟在夜空中上升,我却似乎不怎么害怕了。甚至还希望这个飞碟就停在空中,我可以一直握着这只手。一辈子。一直到现在,我还时不时回味这样的味道,怀念着这只握住我的手。 A#m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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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飞碟下来,目光一触中,手松开了。我们坐在休息的长凳上。芳把一个一个的荧光棒连成一个圈,套在我的头上,说:“这是天使。”我只能傻笑,以及被周围的游人笑。在漫天的烟花中,我们走出了游乐园。回去的时候,我说坐出租送你回家吧。芳“嗯”了一声。在她家路口下了车,夜还是那么深,仍如几个月前离别的那个晚上。没有太多的话语,只是默默的走在江南的梧桐树荫下,两个人的影子在路灯下是平行的。 XV2f|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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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从宾馆里爬起来,已经快10点了,芳发来消息说到她家去她做饭给我吃。于是乎,很激动地打的去了。进门看到,以为会是满满一桌子的饭菜啊,结果却是芳很辛苦的做了碗蛋炒饭给我。不敢说那是最好吃的,但是却是我吃的最认真的。等我吃完,芳高兴地告诉我:“你把我的午饭吃完了。”扑通。。。早知道给你留点了。再后来,我知道我该走了,该从梦里醒来回到我的现实世界中去。甚至都没有让芳送出门,我一个人轻轻地走了。芳发来消息说:“又是一个告别的拥抱都没有。”我回答:“那记在帐上吧。”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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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过长江的时候,我没有流泪。我微笑着。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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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六年了。我们很少联系,见面也只是在出席彼此的婚礼上。但是我们彼此知道,在我们每个人心底,都给对方留着一小块自留地。这里有一份纯真的感情,它没有结果,但是一样,是人生最美好的回忆。在空闲的时候,我会听听她送给我的CD,里面一个女孩子在唱:“可是亲爱的,你怎么不在我身边?”;我会想念那一个个第一次;我会记得一个属于她的名字-林安……哎,老了,老是沉浸在回忆里。芳,还记得么,我说过,我永远是你最后的守护神。 2#nn}HE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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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爱一个人,不是去占有彼此,而是给彼此幸福。 BZq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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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想来,为什么我们那时从不说爱彼此喜欢彼此,或许是因为我们知道我们未来是不属于对方的。 (U/xp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