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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标准与方式的分析以及对高中资助的思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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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06-12
(本文观点并不代表OFS官方意见,纯为与大家探讨,助学标准和方式目前仍照旧施行不变)

目前我们对于贫困地区待助学生建议的资助标准是小学生200 /年,初中生500 /年,高中生800 /年。


我个人觉得助学标准应当秉承两个原则:
1、助学标准应当与待助学生在成长与学习方面的具体费用构成挂钩。
2、助学本来是件非常好的事情,但不希望这笔支出影响到资助人的正常生活。


九年义务教育免除了小学的学杂费用。OFS的助学点基本都是贫困地区的学校的孩子,这些地区都是交通不便,有别于城市社区式的居住,学校建在相对大一点的镇上村上,学生的家则大多散落在这些大镇大村之外,所以上学就得住校,需要伙食与住宿的费用支出。对于贫困地区学校国家是有一定的经费补贴的,但不足以完全免除掉这笔费用。乡里,很多学校的运营费用是很紧张的。此外贫困地区孩子的家庭收入都非常窘迫,那么对于孩子成长必须的营养,还有除教材外的书籍(这部分是没法归入学、书费的)是难以满足的。比如广西乐业的民治小学全年练习本文具费用要41元。所以要满足上述孩子的需求,现有的按最低标准每天12元、每月20元左右,每年200元进行估算。当然最终还得根据各地的物价和实际情况来定。

九年义务教育免除了初中的学杂费用。但一方面初中孩子的发育饮食需求量、需要阅读接触的知识面都要比小学生大;另一方面初中由于条件限制每个乡只有一两所,离学生家更远了,路费与日常开支相对也是要增大的。现有的按最低标准每天23元、每月60元左右,每年500元进行估算。当然最终还得根据各地的物价和实际情况来定。


高中收学费,这里举广西大化地区高中的收费标准为例,如图所示(注意这是每学期的收费图,一年是两个学期的)。高中的学杂费每学期在12001300之间,每年在24002600之间。收费中未计伙食费,各地高中绝大部分建在县城,物价相对乡镇来得要高,贫困的孩子家都在乡下的村里,必得住校,广西大化地区高中的伙食费据调查在每月250元左右,一天78元钱包三餐对于一将成年的孩子是最低标准了。按一年9个月算费用在2250元左右。这还不能算全部,一些生活的杂费比如毛巾牙刷卫生纸衣服这些还是免不了的,按最低标准估算200300元不过分吧。以上合计取个整数——每年5000元。各位读者说多了还是少了?






高中对贫困地区的孩子是有学费减免以及伙食补贴的,但覆盖面大不大,有没有达到全免的地步,是否达到一半以上的免除额,笔者仍在收集各地资料比对调查中。或者大家对于身边类似的比对一下也会有个大概的概念,全免恐怕是不可能的。
OFS各省的助学点来看,凡贫困的地区,大都土地贫瘠,山多地少,交通不便,水电难以保证正常供应,乡民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以大化地区的贫困家庭收入为例,一般乡民的年收入在10002000之间,甚至更少。还得承受因为卫生条件不足而起的疾病之类的花费。
但有一个结论是可以肯定的,这里每个考上高中的孩子都是珍宝。虽然中考一些少数民族分数线会有一定程度的降低,但是依据上述贫困的环境,薄弱的基础教育,学习以外的艰苦劳作,山路跋涉……能从这些限制下脱颖而出的除了天资优异刻苦求学还有什么解释的呢。
现有的高中生资助标准是800 /年。那么笔者个人产生了这样一个矛盾,孩子要是得到800元但仍无法承担上述全年的费用怎么办?相对而言,对于大部分工薪一族的资助人,一次性拿出800元以上恐怕也是会影响到正常的生活支出了。能不能通过助学方式的调节或者组合达到更好的助学效果呢?


下面谈谈资助的方式:现在OFS的资助方式主要是一对一结对,一个资助人对一个孩子或者多个孩子进行资助。资助费按建议标准每年一次,通过邮政汇款到学生家里;或者汇到OFS的桃李天教育咨询中心的对公账户上,再由OFS的人员到助学点现场发放。


这里针对高中的资助,笔者有思考两种方式上的改革:


一、分期资助。将每年一次的汇款改成每年两次,学期前汇款。
好处:如果助学的标准不提高,仍按800元一年,那么相应的一次投入也是400元,可以拉动多一点的资助人关注高中的孩子。即使有需要提高助学标准到1000或者1200,那么一次投入500600元相信也不会造成大部分的资助人的较大负担。
弊端:在于汇款到款的方式。1、邮政汇款有不利面,偏远地区的邮政状况不佳,邮局设点少,而且疏漏较大,很多少数民族山区里的地址和人名发音不规则,常用名和户口本不一致,邮汇寻找工作困难;受助学生多数住在深山里,离乡邮局较远,而且大部分学生与家长都缺乏在邮局填单领款的能力和经验,取款非常不便。2、通过OFS发放的话,每年两次的发放对OFS的运营经费和人力成本的压力会相应加大。


二、合作资助。多人一起资助,汇款及联系人分别为几位相识或不相识的资助人各自进行,统一登记。

操作方法:因经济原因未足以支持一个高中待助学生的资助人,有意与人合作资助。先开一贴说明资助的方式几,并说明资助的金额。可以与朋友一起合捐,也可以通过论坛与其它热心人士共同资助。当第一个人跟贴为“合作资助”方式时,接下来的人就必须按照前一位的资助方式及资助金额进行跟贴资助。

例如:第一个人跟贴资助400元,则再跟贴之人,都必须捐400元。OFS以第一跟贴者为基准。捐助者下载“资助联络表”,详细填写后发送到指定的邮箱,经过OFS审核后无误,即可确认同志们的资助生效。

    好处: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

    弊端:无论是邮汇还是对公账户发放,OFS统计辨别汇款的工作压力增大,鉴于目前一个专职人员搭配志愿者的机构系统应当控制规模。不知道在新的网站系统发展技术上对此有无方法,或者将之控制在仅限于高中范围内。





以上,欢迎大家分析评议,共同探讨,或从其他角度与方法进行思考。


[ 此贴被ofs-kids在2009-06-24 09:59重新编辑 ]
1条评分
admin 威望 +100 - 2009-06-12
人 追求的只是心安,并不牵涉正确与否的大命题,要知道人类本来就不是一种追求正确的物种。正确并不是正义,正义总是有立场的。
fan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06-12
这个沙发,不能不占哈!!!
我们是否应该为自已占太多的资源而惭愧!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9-06-13
坐沙发的同志应该是要发言的。。。


坐板凳的同志是这样想的:

1、结对助学的目的是督促、帮助贫困学生更好的完成学业。提供经济资助的同时,更重要的是结对的互动和帮助。
2、资助人的资源不是无限的,提高资助费用肯定会降低资助人数量,但考虑物价问题,目前的资助标准的确偏低,适当提高资助金额需要一个可平衡的度。
3、楼主提出的合资资助我觉得不太可行,滋生出的问题会大大增加助学部的工作,甚至有的问题会难以解决。
4、楼主提出的分期资助我觉得可以考虑,资助人可以每年分两次汇款至OFS公用账户,由OFS统一一次发放每年的助学款,前提是走访工作和整理工作要提前,比如2009年进行2010的走访和汇款,2010年统一一次发放。
当然不排除资助人愿意一次汇款。
5、提高走访效率,把好受助学生资料第一关,让资助人的钱用到最需要的地方,这样对受助点和资助人来说都是最负责任和最认可的。
建议走访走在支教之后,即先设支教点,由支教老师提供走访协助,可以尽量排除当地学校的不支持和滥竽充数。
[ 此贴被远方在2009-06-13 11:57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9-06-13
终于又重新注册了一个用户,就为说说自己的看法:)

我感觉楼主似乎没有提出什么有效的办法,如果支助额度不变的话。一次性付款和分两次付款有啥区别呢,徒增加支助人或者志愿者的麻烦。

我现在就面临这方面的困境。一个被支助的高中孩子,因为家庭经济条件实在有限,孩子感觉自己给家里造成了太大的经济压力而无心学习,想外出打工补助家庭。这个孩子原本是很有学习干劲的,也很懂事。我原以为我们的支助可以解决他们大部分的学习负担,结果发现,一年800元对于贫困山区的高中孩子,不足他的上学费用的三分之一(他跟我说的是一年需要生活费2400元,比起广西大化那里还少很多)。所以,我觉得与其这样杯水车薪地像鸡肋一般的支助他们,让他们还是面临经济的压力而无心向学,不如提高高中孩子的支助金额,比如一年1500或者2000元,跟50000元一年的总费用比起来,这个支助额不算多,家庭还需要一定的负担,也与我们不能全部承担孩子的费用的初衷相。否则的话,不如取消对高中孩子的支助,多支助一些小学初中的孩子。

我跟我支助的这个孩子说,只要你愿意继续读下去,阿姨会支持你的,让他不要为费用担忧。

楼主提到支助人本身的经济状况,我觉得这个完全不用担心的,支助人在决定支助之前,应该会根据自己的承受能力来选择支助的对象的,即使大部分人都选择小学或者初中的孩子,也没关系,总好过目前这种解决不了大问题的对高中学生的支助方式。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9-06-13
先回复2楼的第3条“楼主提出的合资资助我觉得不太可行,滋生出的问题会大大增加助学部的工作,甚至有的问题会难以解决。”——能否具体的说出你认为会滋生的问题和会难以解决的问题。事实上这种合资资助并不罕见,不少公益组织都有类似的项目,有关的法律和现实风险都曾有过相当的研究排除。如果是工作量的问题,还请列出详细的工作,然后大家也可一起尝试寻求有效率的解决方法。这是讨论贴,过于概括的否定或肯定应该不算很好的面对问题的态度。


再回复3楼的:我确实不打算提出有效的方法,我只是想提出问题,然后我们大家一起思考讨论。比如高中现有的资助标准与现实高中生需要的上学费用相差较大的问题。如果提高资助的标准,必然会对资助人造成影响。提高多少才合适?这种提高会不会因为一次性提出过高而令有的资助人觉得难以承受?我们不能不经过讨论调查来确定这个影响,同时也应该听听各位资助人的声音,而不是随便抛出一个主观的提高标准的决定。
2楼的第2点也刚好印证了此点“资助人的资源不是无限的,提高资助费用肯定会降低资助人数量,但考虑物价问题,目前的资助标准的确偏低,适当提高资助金额需要一个可平衡的度。”

此外,提出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是为了不对资助人一次性的造成较大的经济压力。公益组织面向的是经济状况各不相同的资助人。例如3楼的想法代表可以一次性资助800甚或以上的资助人的想法,但是一次性资助400、一次性支付600的资助人呢……公益组织考虑的角度应该与单一资助人考虑的角度有异。寻求广大资助人的接受,不单是为了资助的效果,还为了扩散的社会效应,使公益组织能够凝聚更大的力量,帮助更多的孩子。

“他跟我说的是一年需要生活费2400元,比起广西大化那里还少很多”,大化的生活费是2400到2500(不含学费),我是连学费算上一年大概5000元,我们俩得到的数字是差不多的。但据我的调查,高中也是有一定的补贴和学费减免的,全免是不可能的,具体的补助幅度我还没得出一个相对各地接近的数字。对公益组织来说,保证资助对象的真实情况是必要的,也不能光凭孩子的陈述而定,过度的资助对孩子来说也不是一件好事。

楼下的请继续,不单可针对主贴的问题,也可对各人的回复发表意见。
[ 此贴被maybecool在2009-06-13 16:28重新编辑 ]
人 追求的只是心安,并不牵涉正确与否的大命题,要知道人类本来就不是一种追求正确的物种。正确并不是正义,正义总是有立场的。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9-06-13
引用第4楼maybecool于2009-06-13 13:25发表的  :
先回复2楼的第3条“楼主提出的合资资助我觉得不太可行,滋生出的问题会大大增加助学部的工作,甚至有的问题会难以解决。”——能否具体的说出你认为会滋生的问题和会难以解决的问题。事实上这种合资资助并不罕见,不少公益组织都有类似的项目,有关的法律和现实风险都曾有过相当的研究排除。如果是工作量的问题,还请列出详细的工作,然后大家也可一起尝试寻求有效率的解决方法。这是讨论贴,过于概括的否定或肯定应该不算很好的面对问题的态度。
.......


1、从资助人角度考虑,假如同样出资400元每学期可以合资资助一个高中生的话,我觉得更愿意单独资助一个小学或初中生,愿意合资资助的人恐怕不多。
2、假如每人400元需5人合资才能资助一个高中生的话,结对为6人,受助人要给5个人写信交流感谢。
3、假如每人400元需5人合资才能资助一个高中生的话,审核通过合资资助,到汇款时就有一人无法资助了怎么处理?假如第二年其中一个人不再汇款怎么处理?
4、假如有人愿意资助400、有人愿意资助300、有人愿意资助200。。。怎么处理?

先想这么多吧,下班了,所有其中的协调、解释、回复、确认都在增加助学部的工作,相信助学部的志愿者不怕工作繁琐,但我觉得相比起来,分期资助更简单可行。更改的资助方式应该尽量降低OFS的工作量和对资助人以及受助人造成的流程上的繁琐。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9-06-13
  个人认为比较赞成笔者第2点,多人资助一名学生,就像笔者所言,并不是所有的资助者都有钱,我们应该考虑到这一点,但是对你打得比方不敢苟同,例如:第一个人跟贴资助400元,则再跟贴之人,都必须捐400元。OFS以第一跟贴者为基准。捐助者下载“资助联络表”,详细填写后发送到指定的邮箱,经过OFS审核后无误,即可确认同志们的资助生效。这样属于强制捐款么?5楼说的意见我也有点小小看法,资助学生并不是为了得到那一张感谢信!如果大家同意了这一观点,那我认为接下来得事情就好办多了!资助高中生并不像小学,初中一样,一个人得能力完全可以办到,如果大家不是为了得到那一张感谢信,那通过怎么样的方式来帮助这个学生,对我们来说很重要么?我认为唯一重要的是帮助这个孩子得到什么样的结果,而不是过程!鄙人发表一点不成熟得看法哦,大家可以把款都汇到我们的自由天空(好像本来也是这么汇的吧?本人没参加过,对过程确实不太熟悉,要是说错了,望大家见谅!)难道,我们走访工作是白做的?或者是不对高中学生走访?既然跟学校有结对子?我想由多个人把钱汇到一起,与学校进行交接?不是比针对一名学生进行交接更方便一些?这样几个资助人得钱在一起,都捐给一个孩子,由学校接收,学生也不会为学费,住宿费而担忧了吧?即使有一位资助者中途由于某种原因不能继续进行资助,也会由别的资助者得资助来补上这个空缺...我们要资助的是贫困学生,而不是某一个贫困学生,既然高中学生的费用成问题,我想这种方法也不失为一中好办法!5楼说得捐多捐少得问题,不尽然,难道说捐助800元,那捐助200元的就不接收?我想多人合资的办法应该还是可行的,毕竟大家既然能捐款,我想就有一定得慈善心肠,是为了帮助大多数人,而不是帮助固定的某个人,要是结对子,一个学生有好多人想与其结对子,另一个确没有结对子怎么办?那就放弃学业了?我想只要走访工作做的到位,这个问题应该是可以解决的
尽心帮助每个需要帮助的人!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9-06-13
引用第5楼远方于2009-06-13 16:50发表的  :
1、从资助人角度考虑,假如同样出资400元每学期可以合资资助一个高中生的话,我觉得更愿意单独资助一个小学或初中生,愿意合资资助的人恐怕不多。
2、假如每人400元需5人合资才能资助一个高中生的话,结对为6人,受助人要给5个人写信交流感谢。
3、假如每人400元需5人合资才能资助一个高中生的话,审核通过合资资助,到汇款时就有一人无法资助了怎么处理?假如第二年其中一个人不再汇款怎么处理?
.......

我感觉你说得这些,有点自相矛盾哎!第一点,合资资助不多,并不是没有!第二点,资助别人,就是为了得到交流感谢?当然如果学生愿意写,我想,再多的信,他也会写的!第三点,如果是大家合资资助学生,某人因为某种不可抗拒因素而不能继续捐助,也可以通过别的资助人来弥补这个空缺,难道少了一位好心的资助人,资助的活动就没法继续下去么?另外,你要想到另外一点,如果可以接受这种合资资助的方式,平摊到各个人身上的捐助就会减少,这样,大家就可以量力而行,不会给自己造成什么不必要的影响!
尽心帮助每个需要帮助的人!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9-06-14
引用第7楼wjlywan于2009-06-13 18:45发表的  :
我感觉你说得这些,有点自相矛盾哎!第一点,合资资助不多,并不是没有!第二点,资助别人,就是为了得到交流感谢?当然如果学生愿意写,我想,再多的信,他也会写的!第三点,如果是大家合资资助学生,某人因为某种不可抗拒因素而不能继续捐助,也可以通过别的资助人来弥补这个空缺,难道少了一位好心的资助人,资助的活动就没法继续下去么?另外,你要想到另外一点,如果可以接受这种合资资助的方式,平摊到各个人身上的捐助就会减少,这样,大家就可以量力而行,不会给自己造成什么不必要的影响!


相信你还没明白OFS助学的流程,OFS的助学叫做结对子助学,并不只是赞助。你的意思是大家都把钱汇到对公账户,没有针对某个孩子,再由OFS来发放,是个基金形式。如果这样的话就不存在合资、分期一类的探讨了,捐多捐少自愿、什么时间捐都可以了。。。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9-06-14
感觉很像一场听证会呵
等到革命成功之后,我们还会再见
fan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9-06-14
现在是沙发的发言,呵呵

对于楼主针对高中生资助问题所提到的所谓"改革"(增加的两种资助方式),我是投赞成票的,理由很简单:

助学项目,关键就是助学款的筹集,一切能吸引资助人的方法,我认为都可以实施,至于OFS志愿者的工作量问题我认为是次要的,是可以解决的,数据的整理、处理等等问题,在团队内如何运转,也是急需改革的哈。。。。


我的发言,完了!
我们是否应该为自已占太多的资源而惭愧!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9-06-14
之所以提出分期和合作资助两种模式,并不是要取代原来的资助模式,而是想作为原来一对一模式的例外补充。有可能运用到这两种模式的是高中生资助,按现有的结对统计,高中生只占待助孩子的1/10,而且有能力资助高中生的朋友,也不是全部都需要采取这两种方式,他们有的有财力个人一次性地支持高中孩子的学杂费用。这样七折八扣下来,增加的工作量不会太多。


按照现有的数据,高中生如果需要提高资助标准,那不一定所有有意助学的朋友都有能力一次性地付出,与之相对的是小学和初中的孩子容易结对完毕,因此我觉得不一定要坚持量力而行而不考虑方式上的变通,变相的降低门槛以便高中的孩子也能得到原本只有能力资助中小学的资助人的资助。这是我写这篇东东的本意。


同时,是否加大OFS的工作量以及资助流程上的繁琐也是应该考虑的。一来数量上并不会多,二来还是可以通过制度设计简化这一部分。毕竟这只是作为原高中生资助模式的一种例外补充。


假如每人400元需5人合资才能资助一个高中生的话,结对为6人,受助人要给5个人写信交流感谢。对此,我个人的观点是:写信不是也不该是一种负担。写信是一种社会交际,特别对于高中生来说,多与外界进行社会交流对他们的成长很具好处。在大家汲汲于受助孩子是否写信的问题,更应当关注是信的内容。是公式化的感谢?是自然感情的流露?是视为救主的膜拜?是无条件的宠溺?是倾诉成长的烦恼?是对社会生活的反思和疑问?是藉以夸耀和精神的麻醉剂?是弥足珍藏的善意回报?…………



写的这些模式并非非要实行不可,只是想能刺激思考,让大家了解助学标准额度的构成,同时让助学部的同志制订助学标准和规则时更方便准确些罢了。

[ 此贴被maybecool在2009-06-14 23:13重新编辑 ]
人 追求的只是心安,并不牵涉正确与否的大命题,要知道人类本来就不是一种追求正确的物种。正确并不是正义,正义总是有立场的。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9-06-15
引用第8楼远方于2009-06-14 01:00发表的  :
相信你还没明白OFS助学的流程,OFS的助学叫做结对子助学,并不只是赞助。你的意思是大家都把钱汇到对公账户,没有针对某个孩子,再由OFS来发放,是个基金形式。如果这样的话就不存在合资、分期一类的探讨了,捐多捐少自愿、什么时间捐都可以了。。。

OFS的助学叫结对子,这个我很清楚!那在对高中学生资助情况出现困难的情况下,为什么不适当变通一下呢?难道帮助贫困学生只限于一对一的结对子助学么?我想只要能帮助学生,不管任何形式,大家都是可以接受的吧?
尽心帮助每个需要帮助的人!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9-06-15
引用第11楼maybecool于2009-06-14 22:25发表的  :
之所以提出分期和合作资助两种模式,并不是要取代原来的资助模式,而是想作为原来一对一模式的例外补充。有可能运用到这两种模式的是高中生资助,按现有的结对统计,高中生只占待助孩子的1/10,而且有能力资助高中生的朋友,也不是全部都需要采取这两种方式,他们有的有财力个人一次性地支持高中孩子的学杂费用。这样七折八扣下来,增加的工作量不会太多。


按照现有的数据,高中生如果需要提高资助标准,那不一定所有有意助学的朋友都有能力一次性地付出,与之相对的是小学和初中的孩子容易结对完毕,因此我觉得不一定要坚持量力而行而不考虑方式上的变通,变相的降低门槛以便高中的孩子也能得到原本只有能力资助中小学的资助人的资助。这是我写这篇东东的本意。

.......

赞成一对一,对分期这种说法个人持怀疑态度,虽然有可行性,但是万一出现后期资助款不到位怎么办?如何补缺?
尽心帮助每个需要帮助的人!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9-06-15
  我认为只要能达到目的,如何来帮助孩子!而不是应该考虑去帮助的结果!
尽心帮助每个需要帮助的人!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9-06-16
看来大家对我所说的写信感谢有一定的意见,估计是我没说清楚,解释一下:我不是要求资助了别人就要得到感谢回报的意思,当然我也不是怕孩子回5封信有难度或是不愿意,我想说的也是交流,经济以外的精神上的资助,但不要小看这个资助,6人结对的话这里其实还是有点麻烦的,5个资助人的人生观、教育理念、生活经历等等叫综合素质吧,他们同时影响到受助人可能会有点乱;高中生写封信并不难,可是假如他用心写5封信是会占去时间的,假如交流频繁的话,费用也不低的。这才是我说的“假如每人400元需5人合资才能资助一个高中生的话,结对为6人,受助人要给5个人写信交流感谢。”这点麻烦的意思。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9-06-16
还表达一点个人的意思,感谢楼主提出这种讨论,既是个刺激大家思考的方式,又是一个好的交流平台,希望大家都发表发表看法,哪怕是赞成或反对都是一种观点。。。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9-06-16
OK,这一话题,估计到这已经告一段落了,不过真的感觉这样蛮好,有什么想法大家各抒己见!
尽心帮助每个需要帮助的人!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9-06-17
合作资助,倒不如这么变通的理解。
我们接受零星的捐款(未指定用途的),然后把钱集中起来,集中发放到需要的孩子手里。
fan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9-06-17
引用第17楼wjlywan于2009-06-16 23:26发表的  :
OK,这一话题,估计到这已经告一段落了,不过真的感觉这样蛮好,有什么想法大家各抒己见!




这就很容易理解与操作了!
我们是否应该为自已占太多的资源而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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