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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S每日一辨:体罚是否可以成为一种支教工作的辅助手段?12月25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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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12-25
— 本帖被 admin 从 OFS Volunteer Teacher Applications · 支教志愿者 移动到本区(2010-10-13) —
大家好,昨日因个人原因,休息中。今天继续开展每日一辨活动。很多参与过支教的老师都知道,当地的学校孩子很是调皮,有些时候我们新志愿者去开展工作会遇到很多困难。在课堂的时候难免会有捣蛋,不听话的学生。有时候志愿者无法通过讲道理和老师的威严来管理好课堂纪律。无奈之下只能采取一些简单的体罚措施,例如罚站、罚跑等。 PS S?|V k  
今天让大家讨论的就是,在损害孩子们身体的前提下,支教老师是否可以开展必要的体罚来维持正常课堂纪律。 <?0~1o\Ur  
请大家踊跃参与,尽量避免素质教育和应试教育的讨论,也避免理论上的抽象讨论,请大家从具体支教问题来考虑。
十字路口淡淡相遇,风起,剩下那弥散的眼神......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12-25
我觉得这个应该因人而异。如果犯错的孩子,体制比较弱,就要罚他跑步之类。如果学习成绩比较弱,就罚做题之类。但是一定要私下体罚。因为小孩子自尊心特别强。他造成的影响已经无法改变。但是可以避免再出现这样情况。如果在课堂就表现情绪激动,部分孩子会产生崇拜和效仿之心:觉得某某好厉害啊,能把老师气成这样。这样下去,班级就会有一个小圈子,以和老师作斗争为乐趣。这样支教教师的工作将举步维艰。所以最好的做法就是,在课堂不露声色,课下找到他,然后针对他最弱的方面下手,进行次小惩罚。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9-12-25
        戒网瘾可以用电击,那么教育一些问题学生,班主任或任课老师适当体罚学生也应该合法。  17 g^ALs  
Q}A=jew  
    美国的教育制度中就有此类做法,在我国的古代也有,体罚应该属于一种教育。 aaWJ* >rJ  
IO.<q,pP!_  
    中国有一句俗语,叫“棍棒底下出孝子”,尤其是在古代,老师教育学生时,体罚打板子是经常的,几乎是一种制度了。没想到的是,现代教育制度中的美国也奉行“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教育方式。 7yI @"c#O  
   K,xW6DiH  
  在美国有21个州依然在法律上保护教育工作者对学生进行体罚的合法性,而对学生体罚最常见的方式是用木板打学生的屁股。在2007学年,美国共有22万3190名中小学生遭受到体罚。 |4Ck;gg!j  
   4YU/uQm  
  打屁股的板子也是专门备用的,有的学校校长整天就在教学楼的走廊拎个板子乱转,而且名曰“杀鸡给猴看”。打学生屁股的板子也很文绉绉,上面还写上了教育名言:“省下了棍子,惯坏了孩子。” io4A>>W==/  
   m:Go-tk  
  通常“犯错误”的学生一次被打屁股至少是三下,也可以打十多下,多是由学校的校长亲自上阵。 qBk``!|s]  
^ons:$0h  
    对娇生惯养的孩子进行一些吃苦教育和挫折教育是必要的。 (3,.3)%`  
fn{S "33"  
附录: Ja^ 5?Ar|  
Ek.&Sf$cd'  
    美国21个州 g+zJ?  
!$XHQLqF2  
  法律允许体罚 ;eB ~H[S/  
0>6DSQq~t(  
  本专题文字:宗禾 '3l$al:H^  
qW^vz  
  本报讯美国自称是国际社会尊重人权的“榜样”,然而这个“榜样”的50个州中有21个州是允许体罚的。这21个州在法律上保护教育工作者对学生进行体罚的合法性,而对学生体罚最常见的方式是用木板打学生的屁股。在2007学年,美国共有22.3万名中小学生遭受到体罚。 K7vw3UwGN  
8_\W/I!7b  
  美国法律规定,在学校执行教育法的过程中,可以对学生实施体罚,判例法的原则是“教师可以用合理的适度的武力处罚儿童”。佛罗里达州达得县教育委员会政策中规定,教师可以惩罚学生,这种惩罚包括用不超过二尺长、三四寸宽的木板打不服从学生的臀部,但不能超过5下,并且不能造成身体的明显伤害。 Md; /nJO~{  
":?T%v>  
  根据法院判例,美国可以因为学生的以下几方面行为对其进行体罚:殴打教师、把下流作品和图片带到学校、骂人、争吵和打架以及侮辱教师(包括校内外)等。 y@ek=fT%4  
nw'-`*'rj  
  法院认为“教师具有至高无上的家长地位”,可以对学生体罚,但是,体罚的理由必须是与教育有关的问题,在与教育无关的个人问题上,不能对学生进行体罚,如,不能因为意见不同而打学生等。体罚是否合理的标准要考虑到许多方面,如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程度,学生的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等。 ^ DAa%u  
N1 --~e  
  英 国 +zOOdSFk.  
B Z+-p5]-  
  禁体罚后又开禁 j,%EW+j$  
Sj 3oV  
  英国虽然在1989年通过法律禁止在公立学校体罚学生,两年后扩大到私立学校,1998年又扩大到校外,家长也不得体罚学生,但2001年11月有40多所学校的教师和一些家长联合向高等法院提出请求,要求恢复体罚,他们认为:禁止体罚使学校纪律下降,而且体罚是符合《圣经》要求的。 :_dICxaLZT  
iT )WR90  
  于是,从2006年4月开始,英国颁布了《2006年教育与督学法》,使英国教师有了惩戒不规矩学生的法定权力。新法生效后,教师获得在学校使用身体武力阻止学生打架的权力,以及不经家长许可对学生实施放学后或周末留校的处罚。 bNzqls$  
5a8>g [2U  
  有了新法之后,一些地方教育部门规定了具体要求。例如,鞭子或皮带必须是经过认可的标准,必须备有惩罚记录,年龄在8岁以下儿童禁止体罚,打手心时每双手不得超3下,鞭打男生臀部不得超6下等。 Yig0/ "  
{M~lbU  
  韩 国 *8g<R  
wod/&!)]A  
  对女生只能打大腿 0??Yr  
X.|Ygx  
  在韩国,2002年6月26日教育人力资源部公布《学校生活规定预示案》,规定教师可以对违纪学生作出体罚。但它同时规定了实施体罚的详细程序: @O3/3vi1  
>X Qv?5  
  (1)实施体罚之前要向学生讲清理由;(2)实施体罚前对学生的身体、精神状态进行检查,必要时可延期进行体罚;(3)学生可提出以校内义务劳动来代替体罚;(4)体罚必须在有校监和生活指导教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uf)Oy7FQ  
%EbiMo ]3B  
  对体罚手段和过程,韩国还有详细的规定,比如,对小学、初中生,用直径1厘米、长度不超过50厘米的木棍,对高中生,木棍直径可在1.5厘米左右,长度不超过60厘米。在体罚中,男生只能打臀部,女生只能打大腿部。实施体罚时,初高中生不超过10下,小学生不超过5下,程度以不在学生身体上留下伤痕为准。 <ZPZk'53<f  
L0h G  
  日 本 dXu{p  
V/#v\*JHFc  
  开始支持不禁体罚 !)OB@F%U  
u"VS* hSH  
  日本二战后一直禁止学校对学生施行体罚,要求学校推行“宽松教育”。禁令让教师觉得“绑手绑脚”。日本对体罚的规定比较严格,如将课堂上喧哗的学生逐出教室就算“体罚”。 ]= x 1`j  
o#i ]"  
  据日本文部省统计,2004年由小学生制造的校内暴力事件多达1890件,比上次调查增加了18.1%。更令人不安的是,不仅小学生之间的暴力事件有所增加,小学生对老师实施暴力的事件也多达336起,比上次调查增加了32%。 4B O %{  
Ns~&sE:  
  鉴于这种状况,2007年年初,日本政府教育改革会议向时任首相安倍晋三提出了一份容许学校施行体罚建议报告,安倍对建议内容大表支持。一部分教师也认为,这对教师来说是很鼓舞人心。现今教师无法对学生采取严厉措施。因为如果教师遭到家长的指控,无法从学校获得保护,一些学生在利用教师的这个弱点。 * crw^e  
+/'<z  
  对待体罚的三类态度 $G?(OWI}l`  
KHj6Tg;)  
  世界各国对待体罚的态度有较大分歧,大体分三类。第一类国家完全禁止体罚,其中包括奥地利、芬兰、德国、挪威、瑞典、丹麦、冰岛、乌克兰和罗马尼亚。 /r$&]C:Fi  
ML!9:vz  
  第二类国家也禁止体罚学生,但要求恢复体罚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如日本、英国,其中英国甚至在完全禁体罚后又重开禁。 m^Lj+=Z"  
nTnRGf\T  
  第三类国家允许体罚,这些国家包括新加坡、澳大利亚、韩国、美国。其中,美国有21个州在法律上保护教育工作者对学生进行体罚的合法性。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9-12-25
惩罚在管理中有两个有益的效果:一是划定限制有害行为的界限,阻止此种行为的蔓延和重复,二才是树立施罚者的权威。不体罚这个提法其实是有其时代背景的,不见得能时时处处适用。 LcUlc)YH5  
,nE& Me&#J  
但进行惩罚要注意六个方面: X=_Z(;<&  
一是有罚就有对应的奖励,大棒后面要加红萝卜,课堂捣蛋要罚,那么一周遵守纪律的要奖; _`aR_ %Gx  
二是要当众讲明惩罚的理由,并且明确第一次警告和第二次实行,给予学生充足的弹性思维,即使他们的年龄未必能理解到这意义; ?n*f y  
U )Zt-og  
三是不要僵化思维,不要别的老师如何你就要跟着做。惩罚不等于打和体罚,惩罚手段要多样性,罚写字抄书亦可,罚做公共卫生亦可,提前弄段噪音录音要捣蛋的学生戴上耳机试试被骚扰的滋味亦可,因地制宜; D9,! %7i  
a&5g!;.  
四是惩罚要有度,不要超出学生的体能限制或心理承受能力。 _nX%#/{  
五是惩罚中要包含有益的成分,比如罚站要站马步,罚跑要教跑步用气呼吸放松,抄书要抄有意义的文字等等。 KRk~w]  
#MM &BC  
六是教师要把自己的影响力投射到惩罚中去,而不是充作冷漠的旁观者和施罚者,比如罚站的同时跟着表示自己站着讲课,罚跑可以陪跑,抄书自己作字帖等等; Xem| o&  
4]BJ0+|mT  
七是长远来看,要在平时的生活中树立纪律观念,多开发运用团体竞争的小游戏,以求潜移默化。 R7aXR\ R  
g,?\~8-c  
孙子有云: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关键是不要僵化思维,每一种问题都不是只有是或非两种答案,不宜人云亦云。大家多交流教学心得经验但无需全盘搬用。
[ 此贴被waterfall在2009-12-25 16:05重新编辑 ]
女人,长的漂亮,不如活的漂亮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9-12-25
二个字:反对! eY3=|RR  
|!b9b(_j9  
因为我是小孩的话,你打我,我会哭,然后就不喜欢你,从心里讨厌你。讨厌一个人就可能会讨厌他的课。 <d! 6[,W;  
y&rY0bm  
记得中学有一个老师我印象很深,那时我老是翘课,她上历史,有一次我翘了她的课,完了她找我谈话,反正说什么我不记得了,我只记得她一直说一直说,至少半小时有的,还一眼泪汪汪的,好像要哭了一样。我啥都没说。只有一个结果,从今以后,她的课,我绝不翘课,不仅认真听讲,还超级乖。嘻嘻。
心里永远存着爱,打开窗,阳光才会照进来。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9-12-25
dalove是昆山人马?
十字路口淡淡相遇,风起,剩下那弥散的眼神......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9-12-25
引用第5楼takeyou于2009-12-25 15:12发表的  : 4(sttd_  
dalove是昆山人马?
g 2#F _  
~9i qD  
4g'}h`kh   
不是,我是四川人,虽然身份证上是江苏的。 E@]sq A  
H oS|f0  
我是地地道道的四川乐山人,嘻嘻。
心里永远存着爱,打开窗,阳光才会照进来。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9-12-25
体罚是一种方法。 Bpas[2gYC  
教育孩子的方法有很多,体罚算是最不可取的吧。但不排除个别特殊少量的情形。
学会理性冷静的思考并取舍!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9-12-25
题目中所强调的体罚首先是辅助,但不应该是支教工作的辅助,而是整个教育手段的一个辅助,体罚的使用者不应该是支教老师,对于支教老师来讲,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体罚学生,我们的支教时间再长也只有半年的时间,任何一个支教老师如果使用了体罚这个手段往往不能够在后续的教育过程中对于这种手段进行检验。而对于其他的普通老师而言,如果体罚的目的在于教育而不在于泄愤,可以适度的使用,那么什么样子的体罚算作适度,什么样子的又不算做适度呢?因为体罚客观存在于我们的教育体制中,所以首先就是对于可以实施体罚的人进行要求,美国是校长,我们也可以是校长或者某个固定的可以进行考量的人。其次是对于体罚的方式进行要求,例如体罚的目的不在于伤害学生,而在于警示作用,不能够在任何情况下一上来就进行体罚,而是应该再其他的教育手段明显不足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 \@:j  
面对这个客观存在于我们教育实际中的现象,与其“堵”不如进行“导”。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0-01-04
“那么什么样子的体罚算作适度,什么样子的又不算做适度呢?” ——michael mMslWe  
fxOE]d8v  
这一点在我看来非常重要。讨论体罚是否可成为一种教育中的辅助手段,实则是应当讨论在适度与否中如何找到,并如何界定一个判断的支点。 GGp{b>E+ #  
如果忽略了这个问题,体罚本身很容易就会给人一种“二律背反”的假象。即从体罚带来的后果(一方面是让孩子们明辨是非,承担责任,另一方面是会对孩子产生身心的伤害)上来论证,都可以得到充分的证明。 m"q/,}DR  
6w@,I;   
更何况,当一名老师走上讲台,“俯视”下面学生的那一刻起,老师的威信,无需过多的附加条件,也许就那么自然而然的建立了起来,而这威信所引发的行为好像也没有什么契约式的东西可以加以束缚。或者可以说,存在着的契约放到真实的氛围中,更多的也在老师的主观意识下变得飘渺随性。 *H?t;,\  
>z5Oy  
正因为如此,在对待孩子的方式中寻求一个判断的支点才是重中之重。 2\ ,e   
[}@n*D$  
而这个判断也便是基于一种自然法则而存在,那么我们又应当怎样看待这个自然的法则呢? 6 VG o>b;  
>0 7shNX  
回顾我们的历史,不需过多的向上追溯几千年。从过去的近一个世纪看起,社会的剧烈变动所反映出价值观的改变与变形使得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着一部相互差异巨大的法则。而这差异也颇具“中国特色”,个体间缺乏共性,群体中却又少有个性。 c0SX]4} G  
"C& Jwm?  
所以,寻求个体间共性的东西(自然法则只是其中的一个表现形式)才会真正帮助我们更好的在探究中找到前行的方法。 {Bc#?n  
.2/,XwIr  
否则,人人都是一个原教旨主义者,接受他人的观点只是因为自己不够坚定。在一个例证与另一个例证的对峙中,得出的结论只会更加坚定自己原本的初衷。
1条评分
michael 威望 +30 2010-01-04
The answer,my friend, is blowin' in the wind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0-01-04
从案例来看 体罚与惩罚是不同的  出了问题的好像才称之为体罚
岂能尽如人意 但求无愧我心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0-01-04
中国教育尤其义务教育不是十分提倡。最好不要体罚学生,有还学生身体健康。如罚学生抄词语、句子、段落等可以为学生积累知识,又不影响学生身体等。也是可行的方法。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0-01-04
还是不赞成体罚。可以有小惩罚,有无数种方法可以代替体罚,而且体罚也不见得就比其他方法有效啊。
走多远也不要忘记当初为什么出发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0-01-05
惩罚也是一种教育方式.但是,惩罚不等于体罚。体罚是一种伤害,惩罚可以是一种温和的教育方式。 gYRqqV  
!B0v<+;P8  
其实,对身体的伤害,只能让孩子怕你,从心里和你拉开距离,而作为教育者,我们为什么要让孩子怕呢? m9%yR"g9  
<\+Po<)3j  
从自身分析一下原因,为什么上课有孩子捣乱?为什么当孩子遇到动画片的时候就会安静的让你惊奇?原因就在于兴趣!我们虽然不能让课堂像动画片一样的精彩,但是我们可以做到让自己的课堂吸引人。 b_q! >&c  
zI1(F67d`  
换一种方式来说也许会更好,不要说罚你如何如何的,可以让班级共同来制定规则,如果违反应该怎么样,让每一个孩子接受,然后觉得不是惩罚,而是就应该这样做。注意的一点就是,这样的规则必须有可操作性。比如:让捣乱的孩子承担班级纪律检查员的责任,违反纪律的就应该找这样的孩子等等。 /7.wQeL9  
+}&pVe\t  
另外,可以参照魏书生老师的方法,不要说罚写检查,改成写错误说明书,这样对孩子的自尊上还要少一些。 s z;=mMr/Z  
gv`%Z8u(  
还有,重要的是让孩子接受你喜欢你,一个让孩子喜欢的老师,如果你说一句:你再这样做,老师就要生气了。老师不喜欢你了,老师很失望了等等语言,他会觉得比体罚更严厉。 )iT.A  
}{P&idkv  
让孩子也学会不忍心伤害你,让孩子也学会不好意思,这样比体罚更有效果。 zwKg  
L,f^mX0<  
孩子都是有感情的,孩子都是善良的。为什么要让孩子怕呢? 3D{82*&  
:O5Tr03z  
我们班级的孩子在礼堂中最安静,纪律好的让学校领导惊奇。因为,我和孩子说过:你快乐,也要让别人快乐,也要让老师快乐。进入礼堂后,有个别孩子兴奋捣乱,我站了起来,立刻有孩子说:老师要生气了,快安静!结果,90分钟的时间,孩子们表现的让人惊奇! Y"r 3i]  
Fp wlV}:  
让孩子喜欢你的为人,让孩子喜欢你的课堂,让孩子喜欢你的语言,让孩子喜欢你的惩罚方式。 /\6}S G;  
体罚,千万不要,伤害孩子,伤害老师!
1条评分
michael 威望 +30 2010-01-05
每一个孩子都有发展的权利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0-01-05
“其实,对身体的伤害,只能让孩子怕你,从心里和你拉开距离,而作为教育者,我们为什么要让孩子怕呢?” ——叶子1974 TXA. 6e  
H't`Q&]a  
Exactly!我想,这应该是一位老师首先最应该明确的问题,也是需要时刻去向自我发问的问题吧。 @\#'oIc|  
q] 2}UuM|U  
简单并不等于有效。这也是体罚(惩罚)不应当被提倡的另一个原因。否则,在一个没有约束的环境中,这惩罚的施予者的外在变现会越来越“坚强”,而实则内心在与人本性中所包含的真诚、尊重等等这些特质的渐行渐远中却变得越来越脆弱。更进一步而言,如果没有了真诚与尊重的支撑,在于孩子们相处的过程中,这颗坚硬却易碎的心恐怕更无法承受住信任的重压。 Rc$=+K#  
FEge+`{,  
孩子不是机器,老师也不是照着固定程序按电钮的人。一个孩子犯了错误,老师的耐心绝不应该是建立在重复多少道程序,按多少次电钮的基础上。
1条评分
michael 威望 +20 2010-01-05
The answer,my friend, is blowin' in the wind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0-01-07
体罚作为惩罚的一种手段确实是没什么技术含量。 ?FkQe~FN{  
N:m@D][/sW  
不过不同的问题用不同的手段去对待,体罚在某些情况下可是适用。 但不首先使用。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0-01-07
站在支教老师的立场上我认为,无论什么情况下都反对针对学生的体罚! ctnAVm  
同时也是两个孩子的妈妈,我痛恨体罚!! \9&YV;Ct  
~ex~(AWh  
体罚对孩子的心理伤害太大了,有时老师的一时情急下的体罚举动,不知道要用多少倍的努力才能挽回,有时甚至是无可挽回的。 3C E 39W  
Fm-q=3  
常常有讨论说,我们支教服务的地方是偏远的山区,孩子大多调皮,他们的家长都是用棍棒调教不听话的孩子的,所以作为支教老师适当的用点提法手段无可厚非。可是,我们的体罚手段下手能重得过他们父辈手里的扁担?这样也不能直接打掉他们的陋习的呀!所以,我们为什么还要继续伤害他们?为什么就不能放下高高在上的威严跟他们平等的交流?
1条评分
michael 威望 +20 201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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